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区别:同样是"骗",为何有人坐牢有人只需赔钱?
发布时间:2025-05-16 13:07:58 人气:63
来源:微信公众号陈机灵 酬勤法客
民事欺骗(民事欺诈)与刑事诈骗的根本区别在于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及行为危害程度。民事欺诈以促成交易、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,虽存在夸大或隐瞒但仍有履行意愿;而刑事诈骗则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核心目的,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彻底剥夺他人财产。以下是具体区别:
一、核心区别:主观目的不同
刑事诈骗 非法占有目的:行为人自始无履行意愿,意图永久剥夺他人财产(如虚构身份借款后失联、伪造合同骗取预付款后逃匿)。 例:案例中余某某虚构多种借口骗取钱款,经多次催要仍拒不返还,法院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。 民事欺诈 促成交易或获利:行为人虽夸大事实或隐瞒部分真相,但基础交易真实存在且具备履行能力(如夸大产品功效销售合格商品,但实际履约)。 例:销售保健品时夸大疗效,但产品本身合法且有实际销售资质。
二、行为手段与客观表现
对比维度 | 刑事诈骗 | 民事欺诈 |
---|---|---|
虚构事实程度 | ||
后续行为 | ||
社会危害性 |
三、法律后果差异
刑事诈骗 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224条(合同诈骗罪)、第266条(诈骗罪)。 后果:构成犯罪,依数额及情节可判处有期徒刑(如案例中余某某振被判11年)、罚金或没收财产。 追责程序:由公安机关侦查、检察院公诉,被害人无法通过撤诉终止追责。 民事欺诈 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148条(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)、第157条(返还财产及赔偿损失)。 后果:合同可撤销,需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,不涉及刑事责任。 救济途径:受害人需主动起诉或仲裁,法院不主动干预。
四、实务中的关键判断标准
行为人是否具备实际履行能力 刑事诈骗:无履行能力或虚构履行能力(如案例中余某某振无还款来源)。 民事欺诈:具备基础履约能力(如实际供货但质量不符)。 财物用途与处置方式 刑事诈骗: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、还债或违法犯罪活动。 民事欺诈:将财物投入正常经营活动,具有回款可能性。 事后态度与补救措施 刑事诈骗:逃避追讨、更换联系方式、转移资产。 民事欺诈:积极协商解决方案(如退款、更换产品)。
五、总结:如何区分两者的边界?
核心判断逻辑:
若行为人根本无履行意愿,且通过欺骗手段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,则构成刑事诈骗; 若行为人以真实交易为基础,仅因履约瑕疵引发纠纷,则属于民事欺诈。参考案例:余某某振案中,法院通过其“虚构借口骗钱+长期不还+无实际还款能力”的行为链,认定其主观非法占有目的,构成刑事诈骗。而民事欺诈案件中,行为人通常有部分履行行为或补救意愿。